当下,饲养宠物已成为一种潮流,不少玩家还特别青睐一些品种稀少的“时尚宠物”,却不知有些“时尚宠物”是法律禁止交易的。一些人养起了巴西红耳龟、鬃狮蜥、四爪陆龟、平胸龟、湾鳄、黄金蟒、球蟒、侏儒狨、大葵花鹦鹉、迷你小金刚鹦鹉、粉红葵花鹦鹉、裸眼巴丹鹦鹉、金头鹦鹉、高冠变色龙等宠物,品种越来越稀奇,离犯罪也越来越近。这几年,每年都有人因为非法购买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当宠物被法院判了刑,电视报纸都有报道。
凡是饲养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1及附录2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动物作宠物的都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年2月5日联合发布了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后的新版《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种和7类。上述物种中,种为陆生野生动物,种和8类为水生野生动物。该名录在保留原有名录所有种(类)野生动物的基础上,新增种(类)野生动物,其中鸟类重点保护对象共种(类),比原来的种增加了种之多,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无论野外种群,还是人工繁育种群,均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百灵、画眉、绣眼、靛颏等“四大笼养鸟”也在此次晋级的名单中,具体常见的有: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黄胸鹀(禾花雀);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鹩哥、画眉、红嘴相思鸟、银耳相思鸟、栗喉峰虎、蓝喉蜂虎、歌百灵、蒙古百灵、云雀(叫天)、褐头朱雀、北朱雀(麻料)、红交嘴雀(交嘴)、震旦鸦雀、红胁绣眼鸟(粉眼儿)、黑喉噪鹛、棕噪鹛、红喉歌鸲(红靛颏)、蓝喉歌鸲(蓝靛颏)、新疆歌鸲等物种。此外,眼镜王蛇、黑网乌梢蛇、尖喙蛇、三索蛇等常见的蛇类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新版名录已于年2月1日实施,这些常见的笼养鸟和蛇类已晋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需继续驯养繁殖,必须于年6月30日之前,名录调整的过渡衔接期间,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管部门申请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如未能取得证件,必须在年6月30日之前移交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处理,不建议私自放生。年6月30日之后,无证继续养殖的,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提醒,市民饲养宠物,一定要当心,对于不熟悉的动物,一定要仔细了解后再决定购买饲养,不要在无知中犯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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