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漫步在绿树荫荫的森林,当你流连于层峦叠峰之间……或许能看到穿梭于林中的长臂猿的身影,或许能遇到溪边饮水的小熊猫……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无价之宝。它们的生衍死灭与我们人类的生活密切相关。野生动物的大量毁灭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不利后果,造成生态严重失衡,从而使人类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因其本身在自然状态下数量极其稀少,濒临灭绝或具有灭绝危险,对我们人类以及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来说,更是弥为珍贵。
可是,野生动物的生命却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逐利工具,加剧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灭绝的风险,进而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后果令人堪忧,现实超乎我们的想象。
上图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长臂猿↑
下图为涉案长臂猿尸体↓
上图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小熊猫↑
下图为涉案小熊猫↓
上图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猕猴↑
下图为涉案猕猴↓
今天正值6月5日“世界环境日”,苏州市姑苏法院公开对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宣判,以刑罚有力震慑了犯罪行为。
案情简介
年初至年7月2日期间,被告人任某伙同另一案件的黄某某、何某多次共同收购、运输、出售蟒蛇、长臂猿、小熊猫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共涉及长臂猿1只、缅甸蟒2条、球蟒1条、小熊猫1只。被告人陆某某非法向黄某某、何某等人收购长臂猿2只,另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2件,涉及玳瑁、海龟标本各1个。被告人褚某某为黄某某、何某居间介绍出售小熊猫1只。被告人冯某为黄某某、何某居间介绍出售猕猴1只。被告人张某某居间介绍黄某某、何某向李某收购小熊猫1只,另向黄某某、何某出售猕猴3只。
姑苏法院审理后,对任某、陆某某等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七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姑苏法院举办了新闻发布会,该院历史文化和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陈勇与该案承办法官李丽鲜对案件进行了通报和分析。
该案与另一关联案件涉及犯罪人员较多、动物种类多数量大,且跨越了江苏、浙江、河南、四川、广东、云南等省,涉及长臂猿、蟒、巨蜥、小熊猫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环境资源庭副庭长:陈勇
姑苏法院自年至今审理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案共20件38人。从审理的情况看,大致反映出以下几个特点:
1.非法交易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种类多样。在非法交易的动物中,有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长臂猿、蟒、红隼、猕猴、小熊猫、苍鹰等;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附录Ⅱ的美洲绿鬣蜥、杰克森变色龙、高冠变色龙、非洲灰鹦鹉、肯尼亚豹纹陆龟、红尾蚺等。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中,以象牙制品居多,其他还包括犀牛角片、非洲狮骨骼制品等。
2.被告人的年龄较轻,学历不高。被告人中80、90后居多,中专文化程度的较多,无业或从事宠物经营等个体经营者占比较高。
3.被告人主观故意和犯罪动机明显,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被告人明知所涉动物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但为了牟利,不惜以身试法。只有少数被告人出于喜欢小动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误入歧途。
4.往往通过网络招揽买家、完成交易。借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