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只五彩缤纷的变色龙“闯入”福田区鸿景湾名苑小区,意外成为小区的“明星”,不少居民纷纷组团前来观赏。经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确认,这只变色龙或为豹变色龙,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禁止个人买卖和饲养的物种。市民在饲养宠物之前,一定要查清楚相关政策法规,以免触犯法律。
鸿景湾名苑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在发现这只变色龙后,物业和居民临时展开救助,成功将变色龙装进了通风的笼子里,并且在 时间联系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对于这位“不速之客”,小区不少小朋友都觉得特别新奇,当晚便举行了三场小型的变色龙“见面会”。
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动物救护员许建勇告诉记者,这只变色龙主要分布于非洲马达加斯加岛,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没有攻击性,主要以昆虫、树叶为食。根据以往救助经验,这类动物多是作为宠物,从主人家里偷跑出来或者被遗弃,流落到了附近的小区绿化带中。因为是外来物种,不能放归野外,这只变色龙将由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动物收治喂养。
当前,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养宠物,其中,有些人偏好少见的“异宠”。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异宠”中,很多为濒危野生动物不能进行私下买卖,更不允许个人饲养,如苏卡达陆龟、小太阳鹦鹉、绿蜡蜥蜴等。如市民遇到野生动物时,应尽量不去干扰,若无法确定是否为保护动物,可报警或拨打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热线求助。另据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标题《变色龙成小区萌宠?专家提醒:“异宠”不是想养就能养》)
见习编辑饶欢审读吴剑林审核范锦桦桂桐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罗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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